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青建发〔2023〕14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1号)以及《市南区2025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对市南区2025年租赁型人才住房看房、选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看房面向已入围人员及家庭,并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看房,一是样板间形式进行实地看房,二是以图纸形式公示房源信息看房。
在隆德路5号隆德花园和嘉祥路74号、76号项目现场可集中查看所有房源图版。每个看房地址均可查看该处房源图版。
2.入围人员务必根据本公告规定的选房时间前到达选房地点进行签到,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选房,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方可按入围名单顺序入场至候选区等待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加选房。每组签到时间为选房时间前半小时开始,请每位入围人员按照排位序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行签到。
3.入围人员选房时根据选房顺序号由现场工作人员叫号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每位选房人员选房时间限定1分30秒,超过选房时间未能选定房屋的,下一序号入围人员进入选房区开始选房。因选房超过选房时间未能选定房屋的人员,进入该组最后一名选房。
4.每位选房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展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后续选房人员选房。
5.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选房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在本组选房时间未到场选房人员,应在当日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选房时间当日未到场选房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6.已经选定其他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入围人员(以打印定位通知书为准),无法参加本批次选房。
7.选房现场生成定位通知书,入围人员在定位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所选房源将在选房系统中锁定,不得调换。
8.承租人应在取得定位通知书后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6月30(含)前办理完租赁合同签订、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选房当天可办理租赁合同签订、交房、领钥匙和缴费等入住手续,具体事宜详见运营管理单位现场发放的《入住须知》。